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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12.4“乡村振兴战略法律研讨会”系列之一  

 编者按:八年里,新盟人一直坚守在律师赶场送法下乡的路上,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构想,体现了新时代律师人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作为与担当。

12月4日,新盟所举全所之力,策划并承办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律问题研讨会”,来自区政协、统战部、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律工委、农委、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局、乡镇党委政府等各部门及新盟所共计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重庆新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建国做了《律师赶场工程: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律师作为与担当  》的研讨发言,并发布了律师赶场工程宣传片(第三版),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本文转发该宣传片并全文转载。

法制社会的建立,关键在于基层,在于农村乡镇地区的法律普及与实施。离开了八亿农民这个最广大的群体,我们来说法治,就只能是一小部分人自娱自乐的空谈。律师赶场工程,润物细无声,一年一年,坚持不懈,致力于农村法治的推进,体现的是中国法律人践行法制精神的社会责任。

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一、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最基础的重心在于提升农村基层民众的法律意识。律师赶场工程的持续开展,将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良好的载体,为基层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提供微弱但持久的力量。

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表现为惧讼、轻法、畏权,伦理和家族思想优于法制意识。他们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有限,多年来习惯用道德和人情的思维解决纷争,畏惧使用诉讼手段。虽然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无讼意识依然存在大部分民众心里,普遍缺乏寻求法律救济的主动性。即使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多是持有和为贵忍为上的心理,少有主动寻求法律保护。而通过坚持不懈的律师赶场送法下乡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动,虽然无法在一场两场有限的活动中立竿见影,但只要有滴水沉沙的恒心和毅力,只要我们的努力会带来一丝改变,那么我们的坚持就会变得有意义。

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二、加强农村法律实施,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持续开展律师赶场活动的良好愿景。

农村乡镇地区是社会群体矛盾隐患的多发地带,在涉群涉访案件的信息收集和舆情掌控方面,赶场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力量参与地方施政部门的维稳处置,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赶场律师的中立身份,更容易获取相对方民众的信任,更能及时介入重大矛盾及稳定隐患案件的化解工作,成为基层施政和维稳治理的一支有生力量。以铁峰乡为例,近年来,律师赶场工程多次到铁峰乡场开展送法下乡、赶场面对面活动,搜集了大量避暑楼盘关于农民工欠薪、土地流转、职工集资等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矛盾信息,经律师事务所集中研判后专门向铁峰乡党委政府出具了极具针对性的专项法律评估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法律建议。在赶场律师的协助配合下,该乡所有群体隐患案件均得到了有效化解和缓解,从2015年前全重庆的信访集访重灾区一跃成为万州区依法治理模范乡镇,实现了2016年全年无一例上访信访的辉煌成绩。通过律师赶场工程,掌握了第一手的社情民意和舆情休息,为基层施政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及顾问参考,充实了乡镇法律顾问服务的新内容新方式,这一做法也受到了时任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和推崇。

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三、律师赶场工程,推动了法律援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有效实施,为律师行业在建立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

我区的律师服务机构全部集中在城市。农村交通不便、法律服务成本高、收益低的特点,制约了律师为农村服务的积极性。农村法律服务市场一般以低端、小额、非诉占大多数,一般律师不愿到农村为农业、农民服务,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成了法律服务被遗忘的角落。而农村地域辽阔经济薄弱,农民的法律投资意识不足,当地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往往水平参差不齐,民众普遍对其缺乏信任感。因此,乡镇农村民众对高水平的律师援助服务需求较大,但律师队伍对下乡办理农村地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律师赶场工程与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通过现场办理援助申请的方式,利用逢场赶场集不定期地将法律援助送到场镇和村居,使民众真实地享受到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惠,在推动农村法律实施的同时,有力促进了农村法制民生的改善。

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四、律师赶场工程致力于乡村法律治理体系的最末端问题,为助力乡村法制化建设,把普法宣传深入到场镇乡村院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振兴乡村指明了方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当前农村法制现状依然存在一些顽疾:一是法律普及不够。现代农村人员流动性大,大部分外出务工,老弱病残幼留守居多,普法组织工作很难开展。二是守法意识薄弱。大多数农民既不懂法,也不用法。部分基层干部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突出,依法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三是执法难。受家族意识、“法不责众”等思想影响,农村极少数抗法现象还在发生,依法治理依然面临挑战。四是法律监督缺失。基层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依法处理能力不足,而农民对其实施监督的手段有限,依法监督意识不足,往往采取信访手段表达意愿,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律师赶场工程,通过送法下乡,把法律思想、法律观念送到乡村,用活生生的案例教会老百姓处理矛盾的法律手段和方式。把法制思想传输给基层管理者们,建立最底层的法律信仰,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参与乡村法律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充实。

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五、律师赶场工程致力于一方农村社会生态、法制生态、政治生态的改善,为乡镇农村经济良好有序发展奉献绵薄之力。

当前农村,家族管理秩序(或称礼俗秩序)把持基层政权的现象依然普遍,法治秩序在农村的建立依然任重道远。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还有黑恶势力裹挟基层政权的个别现象。新盟人以律师赶场这样的形式,持续性地关注和致力于提高农民的个体法律素质,提升被管理阶层的法律素养,以此来返促农村政治生态的净化与回归,提升基层干部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并借以实现农村基层施政由人治、德治、族治到法制化治理的转变,及时纠偏,确保乡镇经济在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旅游开发、乡镇建设等领域依法运行,并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润物细无声——律师赶场工程的法治乡村路

八年前,重庆新盟律师事务所律师赶场工程正式启动。8年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应运而生.回顾这八年的赶场路,新盟人一直默默无闻的坚持,无声地诠释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瞻远瞩,也体现了新盟人勇为人先的远见卓识。借用律师赶场工程宣传片结尾时的一句话:也许前路漫长与孤独,但我们永不止步。赶场律师将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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